中心供氧安全规则和条例
中心供氧安全规章制度对人员、氧气瓶的运输和管理、氧气管道的维护和管理都做了相应的规定。我们希望每个员工都能遵守。
1、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医疗设备科核实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2.中心供氧车站应配备一名消防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为消防安全员,随时检查火灾隐患,并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中心供氧工作人员应熟练使用消防设备和各种火灾中使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性能和实用性,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4、氧气瓶管理、搬运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站内空、满气瓶应分开,定点摆放整齐,带有氧瓶盖,搬运气瓶时,应轻拿轻放,防止震动和撞击。氧气瓶和管道必须经常检查并封闭好。不允许有空气泄漏。非工作人员不得使用。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和报废更新,标识明显,台账齐全,做好年检工作。
6.中心供氧车站附近禁止烟火,必须遵守三条严格规定:车站内严禁吸烟,氧气瓶任何部位严禁接触油脂,严禁使用电加热器。禁止进入或混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有专人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并配备消防器材。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7.中心供氧车站工作人员不允许酒后工作。
8.中心供氧应24小时值班,不允许有空缺岗位。
9.氧气瓶和氧气管道设施必须由专人维护和管理。如有破损,故障,漏风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实行日常防火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保证正常的医疗供氧。修理氧气管道时,阀门必须关闭,排入管道的氧气正在焊接。
10.医疗器械部负责氧气管道和集中管道的维护和运输,吸氧部位的畅通检查和维护。各病房使用的氧气瓶和氧气管道应自行负责,使用后应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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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供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住院患者的氧气需求和危重患者的紧急抢救需要,防止因供氧系统故障或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原因造成的供氧中断影响医疗救治,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监督工作制度的执行,检查医院供氧安全,防止供氧事故的发生;组织协调供氧事故现场,安排抢修工作,抢救受伤人员和故障;组织医院对危重病人的急救;负责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应急领导小组由医疗救治组、供氧组和后期保障组组成。
供氧组:由医院中心供氧值班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和紧急瓶装氧气运输人员组成。
医疗保健组:由主管院长、医务处和护理部主任、各病房护士长、值班医生和护士组成。
后保障组:由院长、维修保障科长、设备科长等分管部门的值班人员组成。
2.如果出现一般氧气故障,立即呼叫中心供氧负责。
人,根据故障情况协助维修,当维修人员无法自行排除故障时,应立即上报,并联系供氧设备安装公司(售后服务联系人)提供技术支持或来院紧急维修。
3.中心供氧发生氧气管道爆裂、氧气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故障)时,及时向院领导或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然后根据所报告事件的具体情况,如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伤亡、人数等,安排医疗救援、抢修等相关应急工作。关闭供气阀门、氧气瓶开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具等。根据事故情况,尽量减少损失。
4.医政科、设备科、后勤保障科、物资供应科、保卫科等部门,在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领导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召集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医疗救治、现场处置、应急物资供应、通信联络、应急抢修、后勤保障、技术保障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5.临床科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瓶装氧气和配套供氧相关的仪器和装置,如压力表、湿化瓶、连接管等。,并配有一套安装扳手,以备中心供氧出现故障时紧急使用。
6.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分析突发事件(故障)发生的原因,修订预防规定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避免类似事故或故障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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